⒉音乐类联考由河北师范大学组织实施。
⑴测试内容、分值
主项、基础乐理知识、听音和视唱。满分为200分,其中主项120分,基础乐理30分,听音20分,视唱30分。主项分声乐、器乐和舞蹈(考生根据自己专长任选一门作为主项参加测试)。
⑵缴费办法
1月7日至9日,考生凭《报考证》在河北省内中国农业银行任意储蓄网点交纳专业测试费200元(缴费学校代码为370601,个人缴费号为考生号),逾期未缴费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专业测试。
⑶下载回执
1月12日至17日,考生登陆河北师范大学网站(网址:www.hebtu.edu.cn)下载《考生回执》。
⑷测试时间、地点
1月19日开始分批测试。考生持《报考证》、《考生回执》和身份证(或带照片的户籍证明),按《考生回执》规定的时间、地点参加测试。
⑸河北师范大学咨询电话(0311)86269134。